臨汾新聞網訊 近年來,隰縣積極探索村集體與農戶緊密的利益聯(lián)結機制,讓村集體經濟的發(fā)展成果惠及全體村民,實現(xiàn)“大河有水小河滿”。
按股分紅。通過土地、果園、農機等方式入股集體經濟聯(lián)合社的農戶,每年村集體將純收入按股權份額進行首次分紅。同時,聯(lián)合社對入社成員在農資供應、技術服務等方面給予優(yōu)惠,既高效利用了土地資源,又實現(xiàn)了集體收益、農戶增收。
固定工資。對于有勞動能力和一技之長的村民,村集體經濟聯(lián)合社組建專門的產業(yè)工人隊伍和銷售服務隊伍,組織村民長期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務工,每月獲得固定工資報酬。對于年齡較大、責任心強的村民,村集體安排擔任保潔員、護林員、光伏電站管護員、水利員等,通過管理水、電、路、網等公益事業(yè),獲得工資收益。
臨工報酬。在農忙用工旺季,組織村內富余勞動力臨時務工,獲得臨工報酬。下李鄉(xiāng)長壽菌業(yè),在采摘、建棚、放棒、運輸、保潔等用工環(huán)節(jié),先后安排4000余人次的臨時務工崗位,按日計酬。
二次分紅。在首次分紅的基礎上,對集體經濟純收益按照“4321”模式進行分配,40%為全體村民分紅;30%發(fā)展村內公益事業(yè),改善基礎設施,提升公共服務;20%作為集體經濟發(fā)展公積金;10%用于扶危助殘濟困,資助貧困學生,救助大病患者,照顧孤寡老人等。(任亞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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