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將于本月15日起施行。
新聞記者證是境內(nèi)新聞記者從事新聞采訪的惟一合法證件,由國務院授權新聞出版總署審核、發(fā)放、備案和管理。老的《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于2005年頒布施行,此次是首次進行修訂。新的記者證管理辦法,從原來的5章31條增加到6章40條,進一步明確了新聞記者的定義、記者證的使用范圍,強化了對新聞采訪權益的保護和對記者職業(yè)規(guī)范的要求。(中國記協(xi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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