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記者》2010年第一期將公布2009中國十大假新聞,新民網(wǎng)獨家首發(fā)。在2009年十大假新聞中,“女老大包養(yǎng)16男”“翁帆懷孕”等假新聞都在列。
一、中國海軍索馬里護航逼出跟蹤潛艇
【刊播媒體】《華西都市報》《青島早報》
【發(fā)表時間】2009年1月18日、19日
【作者】童其志(化名長歌、淡薄、田園)
【“新聞”】我軍赴索馬里水域執(zhí)行護航任務的艦隊遭到不明身份潛艇的跟蹤,我軍艦與之斗智斗勇,最終成功逼其浮出水面逃走。該報道并未指出潛艇的國籍,但許多網(wǎng)站在配圖時均配上了“印度海軍基洛級潛艇”的資料圖片。更有消息稱,《印度時報》《印度教徒報》等報紙也對該事件進行了報道。一時間,中印之間的這次軍事較量成為“鐵血”、“強國”等各大論壇上網(wǎng)友熱議的焦點。
【真相】3月9日《中國新聞出版報》報道:2009年1月18日、19日,《華西都市報》《青島早報》刊登了題為《深海圍“鯊”》《獵“鯊”行動》(《“???/span>”獵“鯊”》)等有關我艦艇編隊索馬里護航情況的稿件,稿件均為社會自由撰稿人個人杜撰。兩報未遵守《關于加強軍事新聞宣傳管理的通知》相關規(guī)定,擅自刊登軍事新聞,也未按照《報紙出版管理規(guī)定》對稿件嚴格把關,致使虛假報道見報,并經(jīng)網(wǎng)絡轉(zhuǎn)載、改編后在國內(nèi)外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對于以上虛假報道,新聞出版總署要求四川省新聞出版局、山東省新聞出版局對相關媒體和責任人做出處理。目前,《華西都市報》、《青島早報》分別刊發(fā)了更正致歉聲明,并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辭退、停職等處理。杜撰該虛假新聞的社會自由撰稿人將被禁止從事新聞采編工作。
【點評】假新聞炮制者童其志交代:“我分別從新華網(wǎng)、中國新聞網(wǎng)等網(wǎng)站上下載當天的最新相關新聞,進行篡改整理成為一篇篇假紀實報道稿子,每天都發(fā)到《華西都市報》。如果當天沒有新聞更新,我就搜索以前有關艦隊出訪的一些紀實報道進行整合。從2008年12月28日開始一直到2009年1月25日結(jié)束,我共發(fā)給《華西都市報》26篇稿子,《華西都市報》全部采用刊發(fā),其中包括《深海圍“鯊”》和《獵“鯊”行動》稿件。這兩篇稿件完全是我個人將2008年4月份某雜志刊登的一篇中國海軍艦艇反潛紀實的稿子改頭換面、杜撰拼湊出來的。”由此可見,《華西都市報》《青島早報》所發(fā)的這一系列報道,都是假新聞,這恐怕也創(chuàng)下了“持續(xù)時間最長的假新聞”的世界紀錄。但不知為何,有關監(jiān)管部門只拿其中兩篇開刀?《華西都市報》在這組假新聞的結(jié)尾處均注明:“隨艦軍事記者專供華西稿件,轉(zhuǎn)載必究。”因為是“獨家新聞”,這樣做理所當然,畢竟同行如冤家。然而,該報特稿部卻慷慨地將“獨家新聞”倒賣給《青島早報》。難道每年有數(shù)億廣告收入的《華西都市報》的記者編輯的成本意識也這么強,千方百計地要攤薄采編成本?抑或搞一點“自留地”創(chuàng)收?可悲的是,許多權(quán)威新聞網(wǎng)站如鳳凰網(wǎng)、央視網(wǎng)、中國網(wǎng)在轉(zhuǎn)載此文時,都標明來源于《青島晨報》。其實,這是一張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報紙,因為只有《青島早報》而無《青島晨報》。自古有“錦上添花”一詞,如今又有“假上添假”之說。
二、《電影促進法》及電影分級制度將出臺?
【刊播媒體】《北京商報》
【發(fā)表時間】2009年2月2日
【作者】吳穎
【“新聞”】國家電影局局長童剛表示:“今年內(nèi)我們會拿出具體的電影分級意見。電影分級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還要和中國的具體國情相結(jié)合,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分級是國際慣例,也是社會經(jīng)濟文化發(fā)展的需要,是創(chuàng)作人員的要求,也是規(guī)范電影市場的手段之一,我們會積極推進。但大家也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分級并非‘救市’良藥。中國電影的現(xiàn)狀不盡如人意,絕不是簡單的因為電影沒有分級,也不是說分級了就能對中國電影或者電影市場起到多少決定性的作用。”
【真相】2009年2月7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張玉洪報道,指出這是一條“拷貝”五年前舊聞的假新聞。該記者從電影局了解到,童剛局長最近并沒有對電影分級接受過任何采訪。另據(jù)查證,此報道與《江南時報》2004年2月24日相關報道主要內(nèi)容完全一致,堪稱“雙胞胎”。
【點評】五年前的“陳貨”,略施粉黛,化腐朽為神奇,轉(zhuǎn)眼就成了一篇新鮮出爐的“新聞”,引起市場轟動?!侗本┤請蟆返脑u論,可謂一針見血:“此事不僅讓人大跌眼鏡,也引起我們對媒體責任的深思。如今,媒體市場競爭激烈,有些媒體過分追逐社會熱點以吸引讀者眼球,一旦熱點不足竟不惜弄虛作假,這種蓄意炒作的方式,不僅違背了媒體的基本職業(yè)操守,也給自身的公信力造成了損害。豈不知,媒體的公信力就是媒體的生命線啊!”
三、老板手頭緊讓五情婦PK
【刊播媒體】《半島都市報》
【發(fā)表時間】2009年2月15日
【作者】欒磊
【“新聞”】2008年12月初,212省道嶗山龍王廟附近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釀成了一死五傷的慘劇。這起原本看似意外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最終卻因死者于某留下的一封“遺書”,讓一段錯綜復雜的隱情暴露于大庭廣眾之下:城陽某公司老板范某在資產(chǎn)縮水后,為了節(jié)省開支,讓他所包養(yǎng)的5名情婦進行了三輪“競賽”,以爭奪最后一個被包養(yǎng)名額。然而,事件的結(jié)局卻超出了范某的預料。記者從嶗山交警大隊獲悉,因慘被“淘汰”,與他交往時間最長的情婦于某假裝約所有人一起游玩,途中開車沖下懸崖。于某當場死亡,其他人都不同程度地受傷。近日,本案以范某協(xié)議賠償于某家人58萬元告一段落。
【真相】2009年2月18日,《半島都市報》發(fā)表《致歉聲明及解聘公告》:“2月15日,本報在A3版刊登了《老板手頭緊讓五情婦PK》一稿,后經(jīng)查證,該稿系本報記者欒磊剽竊加工《知音》雜志勵志刊2009年第4期2月版《1死5傷!花心老板緊急‘裁減’二奶釀慘禍》一文而成,該記者的做法嚴重違反了本報關于采編隊伍作風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損害了報紙公信力,誤導了廣大讀者。經(jīng)本報編委會和采編隊伍作風建設領導小組聯(lián)席會議研究,決定對記者欒磊給予解聘處理,自即日起,欒磊不得再以半島都市報記者名義從事任何采訪活動。”
【點評】青島嶗山市民在網(wǎng)上投訴:“我是一名青島嶗山市民,在嶗山生活了20年,還從來沒有聽說過嶗山有個叫龍王廟的地方?!栋雿u都市報》記者為什么要捏造假新聞陷害我們嶗山,給我們嶗山抹黑,給我們嶗山人抹黑,給青島抹黑?”青島市民想不明白,我們更想不明白:這些年來,新聞打假越來越嚴,處罰力度越來越大,卻偏偏有人飛蛾撲火,屢屢以身試法。說穿了,就是為了嘩眾取寵,以求增加報紙銷量。有些甚至為此不惜鋌而走險,用荒誕離奇的緋聞故事誤導讀者。順便提一句,這個膽大妄為的造假者當時不知是如何進入半島都市報當上記者的?是否經(jīng)過專業(yè)訓練?是否知道真實是新聞的生命?盡管已被解聘,但這個造假案教訓深刻啊,著實需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未完待續(xù)) (據(jù)人民網(wǎng))
【責任編輯: 劉靜】 |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wǎng)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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