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日前,市教育局等六部門下發(fā)《關于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qū))相關部門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將全額納入監(jiān)管范圍,嚴防校外培訓機構關停倒閉、“卷錢跑路”、資金抽逃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發(fā)生。
通知要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在開展培訓時,要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嚴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學員合法權益;要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收費項目與標準應在辦學場所、網站等顯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訓前向學員明示。收費時段應與教學安排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
通知規(guī)定,各縣(市、區(qū))相關部門要制定預收費監(jiān)管實施辦法,完善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平臺,將預收費監(jiān)管列入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監(jiān)管、專項檢查、年審年檢和教育督導范圍內。
記者 郭秀婷
責任編輯: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