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考試作弊的消息。從去年湖南耒陽的高考舞弊,到前不久全國研究生考試政治和英語試題被疑泄露(教育部事后出面否認試題泄露),再到現(xiàn)在的公務員考試千人作弊,倘若再加上平時的自考、各種等級考試、資格考試,只要是考試,不論是嚴肅性很高的國家級考試,還是某個部門某個地方的內部招考,出現(xiàn)不少作弊行為。
公務員考試作弊的后果與其他考試相比,危害性顯然更大。因為他們中很多都會走向領導崗位,代表國家行使國家職能,那些通過作弊而考上公務員的人能以什么樣的態(tài)度服務于民,在今后的工作中又會作出什么樣的表現(xiàn),會不會以權謀私,會不會貪污腐敗,很是讓人擔心。畢竟一個有道德瑕疵的人,是不適合混進公務員隊伍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公務員考試更應該嚴明紀律,應率先起到考試典范的作用,而不是出現(xiàn)創(chuàng)紀錄的作弊人數。
可怕的是,現(xiàn)在的考試作弊已經形成了一個集團化產業(yè)化的鏈條,利用無線電等高科技作弊現(xiàn)象越來越多,參與作弊的人既有監(jiān)考老師、學校校長,也有專門靠為他人提供作弊手段而營生的職業(yè)化群體。作弊已不僅僅是某個人的簡單抄襲行為,而是有逐步上升為一種考試作弊產業(yè)的趨勢。像此次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就查出了515人屬于集團作弊。在這些集團作弊背后,還有沒有什么黑幕和不可告人的交易,建議有關部門再進一步嚴查。
考試作弊之所以如此猖狂,一方面與我們防作弊手段的落后有關,另一方面也與我們對考試的態(tài)度有關。此次公務員考試中就有60人因為被判試卷雷同而喊冤,且不管他們是否真的被冤,僅靠專家和“雷同試卷甄別系統(tǒng)”的認定就判定考生違紀,是否有點過于依賴技術?因為防止泄題和替考的關鍵并不在于技術,而在于考試的制度設計。而頻繁發(fā)生的泄題,試題設計上的漏洞,像MBA聯(lián)考出現(xiàn)的無答案可選之類的笑話,本身就表明我們對考試的嚴肅性不夠重視。至于此次公務員考試中出現(xiàn)的浙江臺州一男子用“天后宮”、“肋排骨”、“一個人睡”等26個雷人名字報考的荒唐事實,更是對考試神圣性的莫大諷刺。
在考試權威性、嚴肅性頻受挑戰(zhàn)的背后,則是對《考試法》的呼喚。6年前,教育部就啟動了《考試法》的制訂工作,然而時至今日依然停留于“繼續(xù)修改”的地步,不能不說是個遺憾。雖然說我們還不能寄望于一部法律的出臺就可以制止考試作弊、試題泄露等行為的發(fā)生,但以法律懲戒作弊者,打擊徇私舞弊行為,顯然不可或缺。特別是打擊那些集團作弊,鏟除作弊的產業(yè)化職業(yè)化,更需要《考試法》。(李龍)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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