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張娟 張晉)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自今年2月1日起,太原鐵路兩級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轄范圍調整,臨汾鐵路運輸法院承接堯都區(qū)內發(fā)生的運輸合同糾紛一審案件。
面對管轄調整后案件的審理,該院民庭精心部署,積極應對案件管轄擴增:一方面加強學習,提升素質。對典型案例進行認真學習和研究,為審理運輸合同糾紛案件打牢理論基本功;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模式,加強與兄弟法院的業(yè)務聯系,建立信息溝通、情況反饋等機制,為審理運輸合同糾紛案件總結審判經驗。
院黨組要求,要通過新類型案件的審理不斷錘煉隊伍,提高司法能力,并從中發(fā)現和總結審理新類型案件的經驗和優(yōu)勢,開創(chuàng)審理此類案件的鐵路法院工作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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