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0 10:02: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薛江波)近年來,曲沃縣法院始終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努力實現(xiàn)“化解矛盾、案結事了、促進和諧”審判工作目標,將民事調解、行政協(xié)調、執(zhí)行和解作為主要結案方式,并通過健全考評制度,落實獎勵措施,鼓勵法官調解結案,進一步促使其在具體辦案中做到“愿調解、想調解、善調解”。
該院將調解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對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和執(zhí)行工作都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調解、和解率任務指標,并與年底的評優(yōu)評先直接掛鉤。去年,該院又把調解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對每個業(yè)務庭及審判員個人的調解、撤訴案件數(shù)量及調撤率都有詳細考核,一月一統(tǒng)計,一個季度一通報,讓每位審判人員對調解工作做到心中有數(shù),增強審判人員的責任心和緊迫感。對于調撤率高的審判庭和審判員提出表揚,對于調撤率低的審判庭和審判員通報批評,并限期改正。年終考評時,案件調撤率將作為一項主要考評指標,同時要評選出調解能手,給予精神上鼓勵和物質上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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