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加強客運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客運車輛道路交通事故,臨汾交警支隊決定從2014年6月至12月開展“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
“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主要內容:進一步核實、完善本轄區(qū)所有客運企業(yè)、旅游公司、客運場站及所屬車輛、駕駛員詳細基礎信息信息準確、真實、全面;對外省籍過境車輛相關信息逐項進行檢查登記,切實建立、完善途經我市的外省籍過境車輛基礎信息臺賬。對車輛檢查登記的同時,要加強交通疏導,避免出現因檢查登記工作導致的交通擁堵。要落實大中型客車駕駛人夜間、復雜路況和應急處置等安全駕駛意識和技能的考試要求,嚴把駕駛人考試關;嚴格檢查安全帶安裝情況,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督促整改。加強對客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監(jiān)管力度;要科學安排勤務。嚴厲查處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不系安全帶四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嚴把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對臥鋪客車、長途客車、旅游包車按照規(guī)定加強登記檢查,同時加強農村道路微型面包車超員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從嚴處罰超員客車駕駛人;加強對長途客運車輛特別是臥鋪客車、旅游包車的檢查。督促企業(yè)限期整改、處置。要督促企業(yè)定期清理駕駛人交通違法、客運車輛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車輛信息,并抄告同級運管機構。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客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危害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醒駕駛人文明行車、安全行車。對包車客運標志牌起訖點均與車籍地不一致的,或者包車客運標志牌準許運行的線路與實際不一致的,要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進行查處和卸客轉運;加強營運駕駛員的監(jiān)督管理,督促客運企業(yè)充分利用道路運輸車輛動態(tài)監(jiān)管手段,加強客運車輛隧道行車時的實時監(jiān)控;對轄區(qū)汽車租賃企業(yè)開展一次集中大排查、大清查;加強對過往客車的登記檢查,屬于非營運客車非法營運的,要依法查處并由交通運輸部門做好卸客轉運;嚴格落實客運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xù)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xù)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的要求;對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客運車輛道路交通事故,認真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通過扎實開展“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構建完善的客運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基礎信息體系,提升重點車輛管控平臺應用水平,客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客運車輛事故同比減少,客運駕駛員素質整體提升。
責任編輯: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