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霍小陽 韓向軍)近日,臨汾鐵路公安處民警在臨汾火車站售票廳抓獲一名涉嫌盜竊的網(wǎng)上逃犯。
1月14日15時20分,臨汾車站派出所客運民警范晉榮在臨汾站售票廳維持購票秩序時,發(fā)現(xiàn)一名男性旅客鬼鬼祟祟,行跡十分可疑,于是上前對其進行盤問,并對其攜帶物品進行檢查,經(jīng)查,該男子名叫宋某某(39歲,新疆額敏縣人),準備乘坐火車去成都。該宋在接受民警詢問時,表現(xiàn)十分反常,為了查清事實,民警用對講機上報派出所,要求進行上網(wǎng)比對。
很快消息反饋,該宋系公安機關(guān)上網(wǎng)通緝的在逃犯,于是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進一步審查。面對民警的說服教育和政策攻心,該宋供認:2007年5月13日下午,他趁保險公司同事上班時,偷偷進入一同事徐某家中,盜竊價值1萬余元的首飾、手機(3部)、小靈通1部等物品,隨后,返回單位上班,由于自己怕被徐某發(fā)現(xiàn),次日,他將盜竊來的物品交給朋友朱某代為處理,朱某在處理時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由于害怕朱某交待出自己,連夜從宿舍逃跑。在審訊結(jié)束后,該宋講到,他自己工資不高,又愛好賭博。在一次與同事的閑聊中,同事徐某說自己家相當有錢,光值錢的首飾就有好幾萬。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宋某就一直把這件事記在心里。在一次賭博輸了錢后,趁著徐某家里沒人的時候偷偷進入盜竊財物。
在此筆者提醒廣大讀者:在公眾場合,盡量不要說出自己的財產(chǎn),不要隨便露富,否則的話,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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