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對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
(2017年10月31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案件受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會議認為,自2015年人民法院實行立案登記改革以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落實中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立案登記制改革的要求,積極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在簡化立案流程、暢通立案渠道、規(guī)范立案程序、便利群眾訴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市法院“立案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有力維護了群眾利益,促進了司法公正。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立案登記制改革還需要進一步深化;審判效率和服務訴訟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還需進一步探索;立案隊伍素質(zhì)有待提高等。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行動指南,進一步貫徹司法改革精神,深入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切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要著力規(guī)范民事糾紛先行調(diào)解制度,不斷提高訴訟服務水平;要加強案件受理信息化建設,提升立案工作效率和便民程度;要進一步加強立案隊伍建設,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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